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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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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自己一個人行街,經過這間花姐廚房,有點餓但又唔想食飯,見到有全日早餐食,所以叫了一份全日早餐,裏面有忌廉濃湯通粉,炒蛋/煎蛋,香脆奶油豬,餐茶。通粉上檯,完全唔係忌廉濃湯通粉,只係普通湯底通粉 (當時正是午飯時間,見到伙記好忙,所以算了冇追問) ,奶油豬都算脆,煎蛋餐茶(熱華田)一般,正常。呢份餐原價$32, 上午11:30am後要加$3。本來對這一餐並沒有任何期望,但係食物與商品說明不符,是否違反了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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