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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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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x日(星期五), 幾個舊同事好耐無見, 於是相約出黎食飯相聚一吓, 友人見到雜誌上係紅磡有日式放題, 雜誌有上coupon, 每位原價$178, 攞coupon可以用$118就可以享用(但雜誌上coupon既條款細則無話幾時唔用得, 只話可用到2009年3月31日止), 便提議一試, 點知就出事! 友人之前電話訂位, 訂咗9位, 友人問有無房間比我地, 店員(女)話盡量安排比我地, 而之前一日, 店舖亦有打黎confirm booking (由訂檯到confirm都無講有任何附帶條件架). 晚飯當日由於係星期五, 所有無相約一起到達, 總之就先到先等, 可以一路食一路等嘛, 由6點食到9點, 仲諗住可以慢慢食. 大約7點到, 其實我地已經有5個人到達, 而且佢比咗間房我地坐, 我地亦開始叫野食. 到D食物開始到達時, 有個類似經理既物體送食物入黎, 放低時又話 : 一堆刺身, 一堆串燒, 一堆XX咁樣, 又講得大聲, (其實係咪想話我地叫咁多野食呢? 而且我覺得佢好唔尊重我地囉!) 所以我地都開始覺得D服務態度嘛嘛地. 又話我地張coupon只可以星期一至星期四用, 不過而家都比我
友人之前電話訂位, 訂咗9位, 友人問有無房間比我地, 店員(女)話盡量安排比我地, 而之前一日, 店舖亦有打黎confirm booking (由訂檯到confirm都無講有任何附帶條件架).
晚飯當日由於係星期五, 所有無相約一起到達, 總之就先到先等, 可以一路食一路等嘛, 由6點食到9點, 仲諗住可以慢慢食. 大約7點到, 其實我地已經有5個人到達, 而且佢比咗間房我地坐, 我地亦開始叫野食. 到D食物開始到達時, 有個類似經理既物體送食物入黎, 放低時又話 : 一堆刺身, 一堆串燒, 一堆XX咁樣, 又講得大聲, (其實係咪想話我地叫咁多野食呢? 而且我覺得佢好唔尊重我地囉!) 所以我地都開始覺得D服務態度嘛嘛地. 又話我地張coupon只可以星期一至星期四用, 不過而家都比我地用埋佢喎(真係唔該晒! 但佢張coupon根本無講星期五唔用得), 第一次貨不對辦出現……….!
友人問服務員, 係雜誌上見到有有燒羊架, 帶子刺身等, 點解張點菜紙無既, 服務員話要入咗會先有羊架食喎 (已經同雜誌上既廣告有不符既地方), 咁問服務員係點樣可以入會, 佢話要填form, 但走時先比張咭你, 咁即係要下次黎先可以有得食羊架 (吓…咁都得, 廣告同現實都唔一樣, 你認為我地仲會黎多一次咩?! 又一次貨不薄辦喇!). 仲有, 送黎個d食物, 好似串燒咁, 有叫個d, 唔係黎多, 就係黎少, 就連無叫個D佢都有黎(唔知係咪求其比D野食飽你就算呢?!)
到差不多7點50分, 再有兩個友人到達 (但我地到最後因有兩位朋友爽約, 所以只有7個人), 所謂既經理就入黎問我地幾多位, 話我地係book 9位, 而家得7個人都要收9個人錢, 人數只可以多唔可以少喎(吓, 你估我地想架, 咁有人甩底無黎, 我都無計架)! 咁我地當然同佢理論啦, 因我地由訂位到入到黎坐低食野, 都無人同我地講會咁樣收錢法, 如果係咁, 我都唔敢入黎食啦, 仲唔一早報人數咩, 邊有咁蠢架! 個經理走出我地房門時, 仲大聲話 : 又係呢d野! (咁即係佢地唔只一次出現呢個問題啦, 應該之前都有過同類case發生過)! 於是訂檯友人就要求叫店舖負責confirm booking既女子出黎講清楚, confirm返當時訂檯時無講清楚有呢d附帶條件. 之後有一女子(疑似老闆娘既物體)黎到我地房門口, 同我地講話當時有講過此附帶條件, 而且雜誌亦有講明, 但我地真係無聽過, 而且雜誌上亦無寫明有咁既條款細則. 個女人話我地同佢”口同鼻拗”喎, 講多兩句後仲叫我地走…..嘩, 我咁大個人, 第一次食野食到比人趕走咋, 條氣真係好唔順呀, 於是我地一行7人咪走囉(當時大約8點到), 個經理叫我地埋單, 要收我地9個人錢, 我地當然唔比啦, 一來我地只有唔個5食過野, 有兩個剛到達, 只在寫緊點菜紙, 野都未食過, 而且我地實際只係共7個人, 點解我地要比9個人錢, 於是我地在房門口理論起黎, 我地亦都提議報警(因為實在太離譜啦, 唔好以為我地幾個女人仔就會怕你大聲夾惡先得架!) 最後警察亦都黎到, 我地亦都好識趣咁出咗大門口與警察落口供(如果我地有心食野唔比錢, 又或者係玩野, 我地可以係店內大大聲, 比其他客人都知到件事, 我地都唔想搔擾到其他人, 而且當日又剛剛有寒流, 氣溫得13度, 我地個個係門口吹風咋)!
同警察落完口供, 警察都有提議我地和解, 但店舖方面唔妥協, 擾攘咗成個幾鐘, 要我地比9位價錢, 咁我地當然唔比啦, 乜野道理, 7個人食, 要比9個人錢?!(一頭霧水, 入咗黑店呀!)
最後, 我地都無比錢, 因為間店舖話要抄低我地7個資料, 要民事起訴我地喎! 最初我地都唔想比我地個人資料架, 但警方話個間店舖如果要起訴我地, 就要我地比資料佢, 個經理仲大大聲話佢收工12點, 即係大把時間同我地慢慢磨喎!(乜人黎架, 咁無品架!) 我地無野怕, 只怕佢攞晒我地d個人資料, 唔知做d乜野0者! 我地問警察, 如果佢攞我地資料後, 我地又受到搔擾, 咁我地點算? 警方話我地可以報警求助喎…..!!!
終於我地擾攘到10點(可憐有兩個從未食過野既朋友, 又凍又餓, 捱咗一晚), 之後我地去咗附近既粉麵舖, 食咗碗魚蛋粉就走啦! 好地地一餐晚飯, 比人如此對待, 仲要攪到報警收場, 真係唔底! 呢間店舖, 我地亦都black list咗, 一定唔會再黎, 根本雜誌內既廣告同現實不符, 根本兩回事, 有欺騙客人招生意既成份囉! 所以大家去食野, 真係要小心此類似廣告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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