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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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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小孩在星期日下午1時半左右於元朗教育路「台灣麵」午膳,當時手推嬰兒車,入餐廳後抱起小孩泊下嬰兒車在職員指示的位置,並坐在入口處旁的卡位上,點菜後小孩眼睏睡著了,因卡位旁空間闊落,於是我便把嬰兒車放在身旁把熟睡小孩放車內,吃了十數分鐘後,一位男性職員,掛住優質服務標誌的名牌「主任 」表情面露不悅並以極不友善的的語氣態度向我說:「我地呢度唔放得bb車,你自己負責小心望住,我地員工出菜睇唔到你架車」,明顯暗示如小孩被燙傷我不可追究,還是暗示他的職員送菜不會留意環境? 他如此「兇惡態度」的善意警告,教一個女人帶著小孩如何繼續安心用膳? 作為餐廳主任為何不是轉告其他員工小心不要撞到嬰兒車? 或是為客人安排一個更合適坐位? 反而用不友善的態度叫客人自己負責。及後餐廳進來兩位年老客人,這位主任目無表情詢問他們幾位? 老先生說兩位,我看著他完全沒有查看餐廳其他座位,直接用不禮貌沒尾音的態度回應客人:「兩位一定要搭枱坐」,客人猶疑一下,欲轉身離開餐廳,他沒向客人說聲不意思就背向客人離開,其後再有另外兩位客人進入,另一位女性職員也是沒有查看空位,直接目無表情的告訴客人兩位一定要搭枱,客人結果如同上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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