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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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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7月20日晚上8時左右與友人到尖沙咀南山谷晚膳,二人被安排入座客房,同房大約有6檯,全為兩位,剛巧所有客人都點了石頭飯,而我與友人是房中最早落單的。當晚二人一共點了3個菜,當中兩個菜很快便上檯,唯獨石頭飯遲遲未來。其間侍應錯誤地向鄰座的客人共上了三次石頭飯,每次我們均向侍應表示二人點的飯未到,本人一直等了40分鐘,最後只好向經理要求取消order並結賬,經理亦欣然接受。正當我倆準備結賬離開之制,侍應放下石頭飯不發一言離開,此時經理行過表示食物已弄好,示意不可退回,並轉身離開,隨即更有侍應拿著收據問是否要結賬。本人有感該食店完全不尊重客人的感受及要求,有被迫吃下該石頭飯之感,而且全程沒有人向我倆道歉,另本人極之不滿。
本人有感該食店完全不尊重客人的感受及要求,有被迫吃下該石頭飯之感,而且
全程沒有人向我倆道歉,另本人極之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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