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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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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我約表弟吃午餐,因為方便他住在附近。我知道榮基是有段歷史的餐廳,但吃的都是一般茶餐廳,正正常常。因為這天下黃雨,帶了一把聖約翰救傷隊非賣的特別版雨傘,因不想弄顯餐廳的地方,就放在餐廳預備的大桶內。離開時發現不見了;我相信拿走的人是故意的,因為這八角形的雨傘,傘骨特別堅固,上印滿聖約翰救傷隊的標誌,很難有相似。當時有點不舒服,畢竟是有紀念價值的東西;所以我就對表弟説了幾句:唉!啲人太貪心啦!早知就唔放哩度啦。然後,有一個年輕的男人不知是伙計或是老闆,大聲說:哥仔,你講呢啲嘢有乜用呀?我哋唔會幫到你㗎!你咪去報案囉!咦?我有說過要人負責任嗎?叫人為把雨傘報警是甚麼意思呢?不明白現在的人,做生意可以這樣,不同情人就算了,為何要多加一腳呢?總結是,都是不快的經歷,我覺得守業者要明白,對人沒有同理,又怎能維持整盤生意。
然後,有一個年輕的男人不知是伙計或是老闆,大聲說:哥仔,你講呢啲嘢有乜用呀?我哋唔會幫到你㗎!你咪去報案囉!
咦?我有說過要人負責任嗎?叫人為把雨傘報警是甚麼意思呢?不明白現在的人,做生意可以這樣,不同情人就算了,為何要多加一腳呢?
總結是,都是不快的經歷,我覺得守業者要明白,對人沒有同理,又怎能維持整盤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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