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2017-10-10
893 瀏覽
朋友相約聚會,提議食上樓小店,大家都接受,卻換來一肚氣。我們三位女士加兩位五歲以下幼童,點了共三份分別一百幾同二百幾的晚餐。點了餐約十分鐘後,老闆娘才走過來,話每人都要點餐,連幼童都要,但在我們訂枱和落單時都沒有此聲明,我們覺得要求十分不合理,如果他們一早告訴我們,我們就會散叫滿足老闆要求。我之前電話訂太子人氣第一的Cafe Paradise, 職員清楚講明每人最低消費金額及6歲以下幼童豁免,你情我願,所以就受歡迎。我們再睇餐牌,原來有行中文細字,只寫每人最低消費一百,我們五人已經超過五百,共消費七百,老闆仍說小店經營困難,堅持每個幼童收五十。其實,他們的餐牌已經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我們最後妥協多點一杯外賣飲品,老闆的態度仍然不滿意。如果老闆要每人頭點一份餐,訂枱、落單、餐牌都應該先講明同寫清楚,我們以後不會再見!
張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