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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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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份!明明落左單要吞拿魚先,之後有所謂VIP又要所以比在人。姐係做VIP就算啦?唔洗指意我會再黎!都唔會介紹其他人黎!服務超差!野食又般,二人成三百元!不如去元朗或尖咀仲好食!講真,食野食到咁,咩心情都無曬,點好食都食到一肚火,何況又唔係好食,地點又唔好。都唔係我地去的地方。做曬VIP生意啦!有錢都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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